最新消息
NEWS
更正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第2、3、4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402 福大 公司提供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0/12/28 | 發言時間 | 20:37:26 |
發言人 | 楊燈雄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 | 04-26393256 |
主旨 |
更正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第2、3、4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
||||
符合條款 | 第 5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0/12/28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12/28 2.公司名稱:福大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民國108年度第2、3、4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08年度第2、3、4季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附註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1)第34、35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8年6月30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41,647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31,106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28,686) $ 44,067 1.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 ,致本業連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 管理考量,本集團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原帳列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並預計於12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 2.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 ,擬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並預計於 12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 (2)第55頁:2.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108年6月30日 關 係 人 類 別 性 質 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背書保證餘額 $ 121,716 108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3)第34、35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8年9月30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31,239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34,389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28,686) $ 36,942 1.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 致本業連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管理 考量,本集團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原帳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項下),並預計於15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 2.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 擬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並預計於15個月 內完成處分程序。 3.本集團民國108年9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為28,686仟 元,全數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 損失之評價方法,請詳附註十三。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 價專家之評估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作為待出售非流 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 ,推算重置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以求得 太陽能電站之價格。 (4)第54頁:2.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108年9月30日 關 係 人 類 別 性 質 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背書保證餘額 $ 46,856 108年第四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5)第35、36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8年12月31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31,239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34,389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28,686) $ 36,942 1.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致本業 連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本集團 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並 預計於15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 2.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擬出 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並預計於15個月內完成 處分程序。 3.本集團民國108年及107年12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分別 為28,686仟元及11,025仟元,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生產電池 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請詳附註十三。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 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作 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 新品市價後,推算重置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 ,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 (6)第53頁:1.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108年12月31日 關 係 人 類 別 性 質 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背書保證餘額 $ 13,529 108年第四季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7)第34、35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8年12月31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31,239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34,389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28,686) $ 36,942 1.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 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致 本業連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 ,本公司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項下),並預計於12個月內完成處分程序。 2.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 擬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並預計於12個 月內完成處分程序。 3.本公司民國108年12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失為26,686仟元 ,係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 價方法,請詳附註十四。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 估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作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 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推算重置成本 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 (8)第53頁:8.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108年12月31日 關 係 人 類 別 性 質 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背書保證餘額 $ 46,856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1)第34、35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8年6月30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45,372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1,305) $ 44,067 1.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 致本業連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管理 考量,本集團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原帳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項下),已於民國108年5月將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或 報廢完畢。 2.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 擬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截至108年6月 30日止,帳列44,067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 (2)第55頁:2.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108年6月30日 關 係 人 類 別 性 質 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背書保證餘額 $ 149,457 108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3)第34、35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8年9月30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38,247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1,305) $ 36,942 1.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電 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致本業 連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本 集團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項下),已於民國108年5月將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或報廢完畢。 2.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 擬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截至108年9月 30日止,帳列36,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 3.本集團民國108年9月30日及107年9月30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 減損損失分別為1,305及12,737仟元,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及生產 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 方法,請詳附註十三。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 之評估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作為待出售非流動 資產公允價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 後,推算重置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 以求得太陽能電站之價格。 (4)第54頁:2.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108年9月30日 關 係 人 類 別 性 質 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背書保證餘額 $ 55,776 108年第四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5)第35、36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8年12月31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38,247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1,305) $ 36,942 1.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 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 致本業連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管 理考量,本集團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原帳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項下),已於民國108年5月將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 或報廢完畢。 2.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 擬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截至108年12月 31日止,帳列36,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 3.本集團民國108年及107年12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 失分別為1,305仟元及11,025仟元,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及生產電池 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 請詳附註十三。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結 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作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允價 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推算重置 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以求得太陽能電 站之價格。 (6)第53頁:1.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108年12月31日 關 係 人 類 別 性 質 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背書保證餘額 $ 23,139 108年第四季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7)第35、36頁:十一、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08年12月31日 待出售機器及其他設備 $ - (詳下說明1) 待出售其他設備 38,247 (詳下說明2) 減:累計減損 (1,305) $ 36,942 1.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本公司之子公司福盈光電 股份有限公司因電子材原物料價格波動過大及代工成本過高,致本業 連續虧損,擬自民國107年8月15日起歇業,故基於資產管理考量,本 公司擬出售相關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項下),已於民國108年5月將該類機器設備全數出售或報廢完畢。 2.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8月10日決議,基於充實營運資金考量, 擬出售太陽能電站(原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截至108年12月 31日止,帳列36,942仟元尚未出售或報廢。 3.本集團民國108年及107年12月31日之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累計減損損 失分別為1,305仟元及11,025仟元,係太陽能電站減損損失及生產電池 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生產電池片之機器設備減損損失之評價方法, 請詳附註十三。太陽能電站減損評估係依據獨立外部鑑價專家之評估 結果。外部鑑價專家係按成本(重置成本)法作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公 允價值之評價依據,其評價技術係經訪查市場行情之新品市價後,推 算重置成本價格,並以成本價格扣減折舊及其他應扣減部分,以求得 太陽能電站之價格。 (8)第54頁:8.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108年12月31日 關 係 人 類 別 性 質 母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背書保證餘額 $ 13,529 9.因應措施:公告並將更補正之財報相關資訊上傳。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前一次 108/08/22及109/03/31更補正: 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08/08/22更補正:108年第二季財務報告附註 (1)第72頁: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董事會核准額度) 餘額 (註8) 6,000 6,000 前一次109/03/31更補正:108年度個體財報之員工福利費用明細表附註 資訊內容補充說明 (1)第47.48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2.依福大公司章程規定,福大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 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5%。 年度終了後,董事會決議發放之員工及董監酬勞 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應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 至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 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 3.福大公司民國108及107度皆處於累積虧損階段,故並 未估列員工酬勞。 4.福大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及董監酬勞 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2)第94頁:個體財務報告-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說明:截至民國108及1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 別為21人及31人。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08/08/22更補正:108年第二季財務報告附註 (1)第72頁: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 (董事會核准額度) 餘額 (註8) 0 0 前一次109/03/31更補正:108年度個體財報之員工福利費用明細表附註 資訊內容補充說明 (1)第47.48頁: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2.(1)截至民國108及1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 分別為30人及34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均 為7人 (2)本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603仟元。前一年度平均 員工福利費用547仟元。 (3)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515仟元。前一年度平均 員工薪資費用470仟元。 (4)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9.58%。 3.依福大公司章程規定,福大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 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5%。 年度終了後,董事會決議發放之員工及董監酬勞 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應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 至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 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 4.福大公司民國108及107年度皆處於累積虧損階段,故並 未估列員工酬勞。 5.福大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相 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2)第94頁:個體財務報告-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說明:(1)截至民國108及1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 別為30人及34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均為7人 (2)本年度平均員工福利費用603仟元。前一年度平均員工 福利費用547仟元。 (3)本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515仟元。前一年度平均員工 薪資費用470仟元。 (4)平均員工薪資費用調整變動情形9.58%。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