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3年12月26日
公司名稱:福大 (4402)
主 旨:福大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
發言人:楊燈雄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辦理
之,及經112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應 募 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兆天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
玄烽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22,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私募普通股股數總額不超過4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依112年股東常會決議,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
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1)以民國112年12月26日為定價基準日,其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及前五
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
反除權後之股價擇一,分別為10.65元、11.53元及11.83元。選擇11.83元為基準
計算價格。
(2)另以定價基準日前三十個營業日(即112年11月14日至12月25日)之普通股收盤
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
11.16元。
(3)依前述兩基準價格孰高之股價為參考價。故選擇以定價基準日前三個營業日
之普通股收盤價11.83元為本次私募訂價之參考價。
(4)實際私募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經核算佔基準計算價格之84.5%。(不低於
參考價之八成)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皆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的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
的規定,較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故不採用公開募集,擬以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12/26。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11.8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交付日
起3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轉讓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
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3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
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取得核發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補辦公開發行程序,並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繳款期間:112年12月27日至112年12月28日。
(2)私募增資基準日:112年12月29 日。
(3)前述繳款日、增資基準日或後續相關應辦理及其他未盡事宜,
擬授權董事長依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